CE認證中的EMC指令要求制造商“……應包括對風險的充分分析和評估……”,但由于EMC指令完全是關于功能的,沒有任何安全評估(包括電磁安全,這是其他CE標志指令(如低壓、機械安全、醫療器械指令等)所涵蓋的安全評估),因此需要評估哪些類型的風險?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了解風險分析和風險評估是什么。風險分析是識別與產品和將要使用的環境相關的所有潛在EM危害的過程。對于已確定的每個風險,必須評估其影響(風險評估)。風險分析和評估的組合稱為風險評估。如果這一過程產生的風險很高,則需要采取附加措施以將風險降低到更可接受的水平。后一階段并考慮了來自其他來源的信息(例如工業出版物中的文章)以及來自客戶、的反饋。
風險評估中發現的許多危害將通過適用的“協調標準”來涵蓋。但是應該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危害和風險都將在此過程中涵蓋。統一標準為標準涵蓋的領域提供了“符合性推定”,但不能用于通過簡單應用協調標準而無需進一步分析來簡單地證明產品符合指令要求。
作為說明性示例,可以根據產品特定標準EN / IEC 61326-1-用于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的電氣設備來評估用于在工業過程中的加熱爐中記錄溫度的電池供電的測試設備。用途 - EMC要求 - 第1部分:一般要求。該標準包含測試,用于在80MHz以上頻率范圍內(EN / IEC 61000-4-3)的有意發射器和ISM設備存在輻射射頻場的情況下評估產品的功能。它還定義了評估低于80MHz(低至150kHz)的RF發射器和ISM設備的測試要求,并使用標準EN / IEC 61000-4-6。問題在于EN / IEC 61000-4-6是作為傳導評估進行的,因為低于80MHz的波長非常長并且傳導優于輻射。
這是否意味著制造商可以簡單地忽略測試以及80MHz以下的所有頻率?簡而言之,沒有。風險識別將(應該)確定27MHz是用于處理材料的良好ISM頻率,并且用作許多RF加熱應用的基頻。如果僅執行標準中包含的測試,則將產生顯著的EM場,但是沒有評估。制造商將識別此危險并通過執行額外測試來補充風險,以補充協調標準中定義的那些,從而確保剩余風險較低。以上只是單獨應用協調標準不適合證明符合EMC指令的一個例子 - 根據產品的類型和用途,還有更多。
這是另一個例子,平板電腦可以在經典的“家庭,商業和輕工業”之外的環境中使用。考慮到制造商需要同時考慮使用和可預見的誤用(風險分析的一部分),可以肯定的是,這類產品將在火車、車輛上使用,或者比產品特定標準(CISPR 35/EN55035)預期的更接近蜂窩設備。高功率發射器與產品的緊密接近導致產品暴露于比標準覆蓋物更高水平的EM輻射。所有這些情況都是可以預見的,應該在風險評估中加以說明。
大多數傳導發射標準從150kHz開始,但是在該頻率以下產生的電噪聲量增加。電動車輛充電器,用于PV裝置的逆變器等都在低kHz區域中使用開關技術并且產生潛在的顯著EM發射。由于未知的兼容性水平(這是與標準體相關的問題),很少有EMC標準要求測試低于150kHz,但是標準中產生了大量噪聲并且缺乏抗擾度測試以降低風險。
將EM危害視為產品整體風險評估的一部分非常重要。安全相關社區非常熟悉與安全相關的風險評估,通常以不同焦點的人群為基礎。遺憾的是,EM知識通常不能很好地代表,這意味著EMC安全風險經常被忽視。
在進行任何EMC測試之前,應與EM安全方面并行考慮。 EMC功能測試要求產品在正常模式下運行,而EM安全測試則需要評估一組不同的參數(例如帶有電子電源開關的產品,應該在何時開啟' “關閉”,這也需要評估待機模式。
結論
制造商需要確保進行電磁風險分析和評估,作為遵守EMC指令的一部分。風險評估需要編制文檔,并包括導致總體剩余風險的理由。
只有在統一標準中包含的測試為其所涵蓋的參數提供了符合性假設,制造商應在其總體風險管理中對這些測試進行補充,以確保其他危害得到識別和相應的評估。無論誰來做,都應該將其視為將產品推向市場的產品實現階段的總體風險評估的一部分。